上海静安区亲属公证材料清单:一文说清各类关系证明所需文件(含出生/结婚/收养)。
办理亲属公证是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重要法律流程,尤其在上海静安区这类人口密集区域,许多家庭因遗产继承、出国留学、落户等需求需办理公证。
但许多市民因不了解材料要求反复跑腿,今天我们就针对不同公证类型,详细列出所需材料清单,助您一次准备到位!
一、上海静安区亲属公证核心材料清单(通用)。
无论办理哪种亲属关系公证,以下4类材料必须备齐:
1.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集体户口需提供户籍证明)。
若委托他人代办,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。
2. 关系证明文件。
出生公证:出生医学证明/独生子女证/户籍档案记录。
结婚公证:结婚证原件(若遗失需补办或调取婚姻登记记录)。
离婚公证: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+生效证明。
收养公证: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
3. 近期免冠证件照。
白底2寸照片2张(涉外公证需提供与目的国要求一致的尺寸)。
4. 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如涉外公证需提供护照、目的国签证页复印件等。
二、5类常见亲属公证专项材料清单。
1. 出生公证(用于落户、留学等)。
新生儿:出生医学证明+父母身份证、结婚证。
无出生证者: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+父母婚姻证明。
静安区特殊要求:若父母离异,需提供离婚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。
2. 亲属关系公证(用于探亲、继承)。
户口簿(需体现所有亲属成员关系)。
单位或街道办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(加盖公章)。
历史户籍档案(适用于户口多次迁移的情况)。
3. 结婚/离婚公证(用于财产过户、再婚登记)。
结婚公证:结婚证原件+双人合影照片2张。
离婚公证:离婚证/调解书原件+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登记审查表。
4. 收养关系公证(用于落户、入学)。
收养登记证(民政局签发)。
送养人同意送养书面声明(需公证处现场签署)。
收养人无子女证明(卫健部门开具)。
5. 涉外亲属公证(附加材料)。
目的国使领馆认证要求(如美国需中英文公证书)。
外文翻译件(需公证处指定翻译机构盖章)。
三、上海静安区办理注意事项(避免白跑!)。
1. 提前电话确认。
静安区各公证处材料要求或有差异,建议致电静安公证处核实细节。
2. 材料真实性。
若使用单位证明,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伪造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3. 办理时效。
普通件5-7个工作日,加急件2-3天(需额外付费),涉外公证含翻译约7-10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