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亲子鉴定中心在顾客同意的情况下,分享了一起案例,旨在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念。
谈及贾先生的经历,他在与前妻婚后育有一双儿女。
因长期分居,某次回家,贾先生发现四岁的儿子外貌既不像母亲也不像自己,心生疑窦。
贾先生秘密进行了亲子鉴定,结果显示儿子并非亲生。
得知真相后,他因抚养非亲生子四年而愤怒,旋即聘请律师,迅速提出离婚诉讼。
在贾先生离婚诉讼期间,湖南的一起类似案例引起了他的关注。一男子因女儿非亲生提起离婚,法官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,根据《民法典》离婚冷静期的规定,未批准离婚。贾先生担忧自己的离婚请求也可能遭到法院拒绝。
在庭审中,贾先生出示了亲子鉴定报告作为证据,指证前妻出轨,孩子非亲生。前妻对此结果提出异议,法官建议再次进行亲子鉴定,但前妻两次以各种理由缺席。依据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第二条规定,法院最终推定贾先生的主张成立。
贾先生还提供了分居证明及时间节点证据,证实法定感情破裂。法院因此判决离婚。财产分割方面,贾先生获得了大部分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,以及四年的抚养费。
贾先生对结果感到满意,并对律师表示感谢。苏州隐私亲子鉴定披露的这段经历,提醒贾先生等人,即便在困境中,通过合法途径也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,重拾希望。